先计划 落实最重要丨共“禁”“退”, 以保护长江
近年来,随着长江渔业资源的恢复,非法捕捞的诱惑力加大,盗窃现象依然存在。
日前,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认真做好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的通知。通知指出,禁止在长江流域逮捕,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"抓大抓、不搞大开发"、保护长江母亲河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,是大局、子孙后代、造福今世、千百年的重大决策。
按照"通知"的要求,有关部门将加快部署,确保从2021年1月1日起禁止长江流域的重点水域。
长江流域各地正在加快实施,加强执法,严格监督,准确协助,共同做好长江禁返抓捕工作。